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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剧“梁祝”版权案历时三年一审宣判



  11月23日,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以下简称《梁祝》)版权纠纷案在历时三年后,终于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宣判,著名剧作家南薇后人刘耕源、刘朝晖的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而此前,他们在江苏、浙江等地的上诉却均得到了当地法院的支持。
  作为越剧领域最为经典的剧目之一,《梁祝》的著作权归属为何在几十年后仍起纷争?各地法院缘何给出不同判决?这背后还有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带着这些疑问,日前,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梁山伯与祝英台的传说及后来衍变而成的戏曲剧本,是我国民间文学艺术遗产中最优秀的瑰宝之一。其中,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以下简称《梁祝》)更因其电影版的广泛传播,成为这一题材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名剧。
  然而近几年来,频频掀起的《梁祝》版权纠纷,让这出哀婉凄美光芒四射的名剧,蒙上了一抹暗色。
  2006年以来,已故著名剧作家南薇的后人刘耕源、刘朝晖在江苏、浙江等地先后提起11桩诉讼,称南薇是越剧剧本《梁祝》的最初改编者,享有该剧的改编著作权,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被状告的单位包括浙江文艺出版社、浙江小百花越剧团、中国唱片上海公司等,这些诉讼请求中的大部分得到了当地法院支持,但此次对上海越剧院的起诉却被驳回。对此,刘氏兄妹表示继续上诉,决不放弃,而上海越剧院有关人员也表示,己方掌握有充足的证据,会继续奉陪。

本文“越剧“梁祝”版权案历时三年一审宣判”最初发布时间:20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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