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倡导建立优秀保留剧目演出制度
历时三个月的文化部首届优秀保留剧目大奖作品全国巡演活动日前在京落幕。记者16日从闭幕座谈会上获悉,8月至10月,18台优秀保留剧目走遍了全国31个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途经100多个城市,演出总场次419场,演出收入1300多万元,观众40多万人次,其规模之大、范围之广是文化系统新中国成立以来之最。
为鼓励艺术院团实行优秀保留剧目演出制度,促进艺术创作的繁荣发展,文化部于2009年首次开展了优秀保留剧目大奖的评选工作,由全国申报的1200余部1978年以后首演并且演出场次超过400场的作品中,评选出18部获“首届优秀保留剧目大奖”作品。2010年8月,这些作品开始在全国巡演。
这次巡演把市场运作与公益性演出结合起来,实行低票价,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观赏需求;在西藏、青海、甘肃、宁夏等偏远地区以及部队、学校、灾区和农村进行多场慰问演出,满足了当地人民群众对艺术精品的观赏需求。以往的展演、调演由政府提供资金支持、统一安排,这次巡演变为事后奖励,促使艺术院团积极承担市场风险,增强市场营销能力,增加了演出场次。
谈到这18部作品,文化部部长蔡武赞赏有加:“荣获首届优秀保留剧目大奖称号的18部作品,无论是诙谐幽默、表演精湛、被600多个剧团移植演出的《春草闯堂》,借鉴其他剧种优长的川剧《金子》,还是突破了中国民族舞剧原有的局限的舞剧《丝路花雨》等作品,揭示了继承与创新的深刻内涵,显示出巨大的艺术魅力。”
“优秀保留剧目的久演不衰充分证明了艺术决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能单纯为了获奖,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获奖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更不能急功近利,为了迎合社会上的不良风气,迎合市场。要进行市场论证,充分发挥艺委会的作用,避免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生产的产品既叫好又叫座。”蔡武说,评奖不是目的,获奖也不是艺术创作终点。巡演是评奖的延续和补充,是评奖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今后,文化部优秀保留剧目大奖的评选两年为一届,最大限度发挥优秀作品的品牌效应。
据了解,今年国家财政设立的繁荣艺术创作专项资金总额达到1亿元。文化部、财政部正在积极筹备设立国家艺术基金,扶持艺术发展。在文化部“十二五”规划中,艺术发展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目标,将通过实施国家艺术作品引导扶持工程,推出更多的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推动各艺术门类、各地区艺术创作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本文“文化部倡导建立优秀保留剧目演出制度”最初发布时间:201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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