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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剧春秋(49)陈素真重新树立了信心

豫剧春秋

樊城

第十一章

3、农民听众让陈素真重新树立了信心

1930年的农历八月十六,饱尝演出失败屈辱的陈素真,和继父、母亲一起,走了一天的长路来到杞县,在县城只住了一夜,就直奔50多里外的板木乡吴庄村搭班演戏,从此开始了她长达四年之久的走高台、住破庙、顶酷暑、冒严寒的漂泊生活。

在吴庄,陈素真和继父陈玉亭搭的是名演员刘金亭的戏班。

刘金亭是一位个性鲜明、演技高超的演员,在杞县一带享有盛名。

1883年,刘金亭出生在兰考县的方店村,幼年丧父,在舅母家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12岁时,刘金亭进入考城的“老班”学戏,15岁时到杞县的“捕班”演出,很快就成为台柱子。陈素真和继父亲陈玉亭来杞县找刘金亭搭班时,杞县还有个名演员叫程兰亭,人们就把他们称为“杞县三亭”。

刘金亭的拿手戏有《反五关》、《前后楚国》、《长板坡》、《黄鹤楼》、《截江》等。他最擅长的是“飞冠”和“咬牙”两项绝技。舞台上,他能用脖子上的巧劲,把冠弹飞几米远,还能让咬牙声响彻全场,以增加剧中人物的气势。这两项绝技,别人想学也学不来,刘金亭一死,就绝迹于舞台了。

刘金亭为人特别,干板直正,认真严肃,不吸毒,不喝酒,不赌博。成名之后,刘金亭演戏再也没有离开过杞县,别的不管什么地方,就是用八抬大轿抬他,也别想把他请去。刘金亭的脑后,还拖着一条长长的满清时期的小辫子,不管谁劝,坚决不剪,人们都叫他“老辫子”,直到1944年他去世时,脑后那条灰白的辫子,还是随他进了棺材。

乡村戏台大都搭在野地上,用八个大“马脚”在四边一放,然后架上粗木杠子,在杠子上放十三块木板,木板中间用苇子席一隔,就分了前后戏台。要是观众一拥挤,戏台就是一阵乱摇晃。

夜里演戏,用的是“鳖灯”。

“鳖灯”的形状既似河里的王八,又像没头的鸭子,外面用泥糊,烧豆油,用撮线绳当灯捻,发出忽闪忽闪的黄光。戏台前面挂两盏鳖灯,后台的化妆桌上挂一盏。

就这样三盏昏暗的鳖灯,把乡村的整个夜晚都照亮了。

虽然在开封唱砸了戏,但陈素真毕竟是一个天才演员,她到杞县农村唱的第一个台口,四天共演了12场大本戏,除《破洪州》之外,其余11场都是生戏,她一边化妆,一边学戏,硬是把这11场大本戏应付下来了。

那时陈素真已经试着放弃本嗓,改用假嗓演唱。但她的假嗓也不怎么好,连前台的观众都听不清楚。

但农村的观众实在是太厚道了,他们看到戏台上有一个不高的小人儿在晃动,而这个小人儿又是从省城来的,不管听没听见唱的什么,就很满足了。

陈素真现学现卖的12场戏,硬是没有一个被喝倒彩的。

农村观众的宽容厚道,给在舞台上遭受挫折的陈素真极大鼓舞,使她重新树立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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